香罗道结 发表于 5 天前

为防止血腥流血事件发生的报案报告

  为防止血腥流血事件发生的报案报告
  鹤城区公安局湖天派出所:
  我们是天宏御赐楼的经营户。2010年10月底跟武陵城集团公司签订了湖天一色8栋门面租赁合同。但因门面严重漏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致发生到今天的经济纠纷案件。2013年9月,武陵城一张状纸将我们告上法庭,12月我们也将反诉状及反诉请求证据上缴鹤城区法院。2014年2月24日5点左右。武陵城党委刘副书记和法治办刘志林及招商办刘漫玲等五人到我店,告诉我们如果月底不搬走,他们就会叫人来强拆,为了能制止这种违法行为,我们当天就到湖天派出所报案,第二天派出所派了3人到我店了解情况,并对漏水现场进行了拍照,告诉我们如果有情况报警,他们会及时赶到,3月初派出所又来到我店回访,感谢你们对此事的关心和重视。
  2014年3月11日下午4点15分左右,刘副书记和刘志林等8人到我店,他们告诉我们2个方案,1、要求我们3月15日前自动退场,除原所欠房租免收外,另加 40万元物资作为赔偿。如果不同意,3月15日他们将强拆。我们明确告诉他们,第一套方案,赔点太低,跟我们实际损失差距太大,我们肯定不会同意。第二套方案:对法院执行期末结案的所有私人强拆行为都是违法的,他们已将我们告上法庭,如果双方庭外协商达不到共同点。希望他们能尊重并等待法院的最后判决。如果非要强拆,我们也做好了充分准备。随时奉陪到底。为杜绝3月15日后所将发生的血腥流血事件,我们今天以正式书面报告向贵所投案。希望贵所在所管辖区能制止这种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因强拆所发生的一切伤亡后果。武陵城集团将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特此报告,望贵所能高度重视为感。
  天宏御赐楼经营户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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