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做阑尾手术被切子宫医院开始反扑
12月10日,网上出现一条消息,称郑州一名10岁女孩在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做阑尾炎切除手术时子宫一并被切,经大河网记者初步核实,该消息失实。目前,大河网记者已赶到河南省卫生厅采访,详细情况请关注大河网后续报道。
河南省二院领导携证据赶往卫生厅途中
大河网记者已和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马院长取得联系,他说,目前他和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携带10岁女孩在该院住院时的病历以及她在郑大三附院子宫B超检查结果等资料赶往卫生厅途中。(记者尚国傲)
该院长已经亲自挂帅赶往他的上级部门卫生厅,看到这样的行为不仅令人哑然失笑。经历过医疗纠纷的都知道卫生厅甚至卫生部“卫计委”一向是护短的,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马院长要请卫生厅当裁判员吗?就我所知吉林省卫生厅的厅长被双规,原因是倒卖医师执业证、嫖娼等,面对这样厚黑的上级部门,记者、受害人家属得到的答复难保公正。卫生系统别说误切患者子宫啊,就是要患者的命也不会承认的。2010年4月6日我爱人被吉大二院超量输液致死,昨天(2013年12月10日)我找到白求恩大学的尸检单位,索要我爱人的体表照片,时隔三年半鉴定人给了我三张照片,从照片上就可以看出来我爱人的水肿程度,去世后身体表面出现了多处渗液,显见人体水分已经超过了饱和状态!
生前在ICU病房中极度水肿
去世后家属拍录的视频截图
在中国,因为医生误诊杀死的人有多少呢?有关部门不敢公布,但是肯定会远远超过这些数字,我想,相当于每年灭掉一个小国家吧。
最可气的是,杀人的医生是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他们不会因为杀了人会受到惩罚,不会去抵命,不会去坐牢,甚至被罚款都不会,他们过错的责任甚至不及闯了红灯的骑自行车者,即便在医院内部,也是层层庇护,他们也不可能因误诊杀了人而被处分、被下岗,照样人五人六地穿着白大褂,照样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去杀人,不必担心自己的医疗技术低,责任心低或者没有医风医德而丢了饭碗,照样是白衣天使,是救死扶伤的崇高职业者们。
那些可怜的们,照样得给他们上烟、敬酒、送红包请吃饭,诚惶诚恐。人被死了,那就白死了,医生们有的是你听不懂的术语,看不懂的处方。
现代中国,已经进入了法制轨道,连执法人员错了,国家都有国家赔偿法、有错案追究制,而对医院呢?目前仍是法律的茫区,穿白大褂的人仍不受法律监督,患者仍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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