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亿元的财政违法大案,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有兴趣调查吗?
三十亿元的财政违法大案,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有志趣调查吗?拭目以待中国政府和地方政府是否会真心反腐
请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秘书处派遣观察员调查或监督调查(之七百六十一)
联合国秘书处并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肯尼迪人权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14年3月12日10时左右,我到达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顾华晔副专员办公室,顾华晔副专员听取我的简述后指示一位姑娘带领我去找办公室邹主任(主管信访),邹主任听取我的简述后,重又带领我走进顾华晔副专员办公室请示,顾华晔副专员认为:该办事处主要监察财政部下拨江西省的资金的使用情况,建议我向江西省财政厅投诉。
我说:“根据你们自己的网站上公布的‘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主要职责’的第一条:监督检查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维护财税秩序;故我的举报属于贵办的职责范畴。”
我翻给顾华晔副专员看并说:“根据南昌市财政局给我的两份书面答复(附10和附件12),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与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是同一工程,后者的批文就是前者的批文;根据省计委的两份批文(附件8和附件9):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为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现称南昌市污水处理管理办公室)给我的书面答复(附件38):‘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系我办前身,经了解,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参与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有关的任何事项。’由此证明:《关于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赣计投资字【2000】88号)和《关于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赣计设审字【2000】96号)是在项目法人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没有申报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的!故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与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均未取得任何批文!该工程的分项工程‘象湖、抚河截污工程’还在施工、还在骗取财政拨款,在我当面向南昌市财政局陈以荻局长和郭宇副局长当面指出后,南昌市财政局至今听之任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顾华晔副专员在我的请求下,指示办公室邹主任给我办理接收信访件的回执,于是办公室邹主任亲笔书写了以下收条:
收条
今收到黄剑平同志于2014年3月12日提交《请求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调查财政违法特大案》(17页),附文《我第二次向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报案》(17页),附文《恳请南昌市城管委政策法规处务必调查以下内容》(44页),附件38份。
此据
江西专员办
2014年3月12日
办公室邹主任将以上收条拿给顾华晔副专员看,顾华晔副专员同意盖章,于是加盖了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公室的公章。顾华晔副专员表示:会根据我的要求和《信访条例》的规定,7天内给我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期间,我强调说:“江西省审计厅拒绝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答复,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拒绝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答复,江西省监察厅于2013年7月收到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的交办件后,至今没有回复省长手机信箱办理结果,至今没有联系过我,故别指望江西省财政厅能够冲破阻力受理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查处,贵办比较超脱,南昌市和江西省的腐败分子都难以压制贵办,故由贵办来查处比较合适。”
办完事下到底层时,有一着便衣者自称是保安,说我擅自找领导,没有通过他引领,害他挨批评,下次不准我进入大楼。
其实,我来时身穿保安制服的同志请我登记过,这个便衣者极有可能是冒牌货。
《请求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调查财政违法特大案》的节选:
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没有取得任何批文,已骗取财政拨款26亿元左右,“象湖、抚河截污工程”作为其分项工程,正在骗取财政拨款,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江西省有关部门对以上财政违法行为反应呆滞,具体详情分述如下:
一、第二次拜谒郭宇副局长。
2013年11月18日11时40左右,我走进南昌市财政局陈以荻局长办公室,主管经济建设处的郭宇副局长在里面,而陈以荻局长却不在里面。
我说:“郭局长,您好,您和陈以荻局长不能继续当甩手掌柜,奉行无为而治,怯于担当,当务之急是:象湖、抚河截污工程作为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的分项工程,在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没有取得任何批文的情况下,必须停止对象湖、抚河截污工程的拨款,您和陈以荻局长责任重大,不能继续不作为,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已经骗取了二十多个亿的财政拨款!”
郭宇副局长说:“南昌市人民政府以工程进度抄告单和会议纪要的方式要求南昌市财政局拨款。” 郭宇副局长的言下之意是:我们哪敢顶?反正是国家的钱,上级部门让拨就拨呗。
我说:“正常的程序和渠道应该是:施工单位根据其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及工程进度向建设单位申请拨款,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财政部门审核建设单位的拨款申请并同意后再拨款,故南昌市人民政府无权以工程进度抄告单和会议纪要的方式要求南昌市财政局对某一工程拨款、拨多少款!市政府也不知道工程进展及工程质量。”
郭宇副局长说:“市政府只是一个大的方向性把握。”
郭宇副局长的说法显然自相矛盾,以工程进度抄告单和会议纪要的方式要求南昌市财政局对某一工程拨款、拨多少款,这哪是大的方向性把握?!工程建设是一种市场行为,国家对此有一整套成熟的法律对此进行规定和规范,政府和权贵插手工程建设,是党纪国法明文禁止并应受到惩罚的行为,政府和权贵插手工程建设,只会导致贪腐、不公和建筑市场乱象丛生!
我说:“你们不敢顶,我来顶;建设单位不能提供立项批文,就必须停止拨款!建设单位不服,就请其把立项批文亮出来!财政部门有职责审查财政拨款申请的合法性!否则,就是违法失职!严重失职!”
郭宇副局长说:“立项批文是不是指省计委的两个批文?”
我说:“不光指省计委的两个批文。立项批文包括: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总平图的批复(含《工程总概算表》)”。
据本人考证,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依次取得如下批文:
<1>、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分为: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2>、县、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由原计委或现发改委审批;
<4>、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总平图的批复(含《工程总概算表》,由原计委或现发改委审批;
<5>、规划用地红线图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即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6>、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7>、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8>、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9>、年度投资计划。.
<10>、建设用地批准书。
<11>、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12>、金融机构出具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13>、房屋拆迁许可证。
<14>、开工报告的批文。
报省级另附
<1>、项目所在县市和受理预审申请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表;
<2>、标明项目用地范围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3>、如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涉及基本农田的,应出具项目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4>、如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涉及标准农田易位的,应附具县级政府要求标准农田易位的请示和省农业厅审查同意该项目涉及的标准农田易位的意见。
报国务院再附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建设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3>、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的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与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的会议纪要;
<4>、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纪要。
郭宇副局长翻给我看并说:“你看,你的书面诉请等材料都在桌上。你还是去找办公室,我得去吃饭了。”
我说:“难得碰到您,办公室一直在打太极拳。”南昌市财政局的纪检组、监察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都在打太极拳,百般抵赖、推诿。上级政府、上级监察部门、上级组织部门应该对南昌市财政局的领导班子问责!南昌市财政局的领导班子应该集体引咎辞职!
三、财政部门必须查处财政违法行为的法规依据。
2013年8月26日16时30分左右,我到达南昌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毛志东的办公室,要求其履行2013年8月20日的承诺,出具《南昌市财政局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受理单》给我,毛志东主任指着对面办公桌说:“你的信访件我已经交给仇文辉副主任去办理了,受理单我不能给你,收条我也不能给你,这事我会再去向郭宇副局长汇报,单靠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力量太单薄,根本查处不了此案,况且经济建设处很忙,根本抽不出人员来调查此事。纪检部门应该牵头调查此案,我们市财政局保证全力配合。要立案调查应由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市财政局从来没有立案调查的先例。”
我给毛志东主任看过有关我曾用名罗建平的生效法院民事判决书后,17时10分左右,经按门铃我进入B1629室,拜谒了陈以荻局长。 陈以荻局长收下了《请求南昌市财政局依法立案查处财政违法大案》一文(12页),附件和附文我已经给过毛志东主任,就没有重复给陈以荻局长。 陈以荻局长看了开篇几页。我介绍说:
我刚才找过毛志东主任,毛志东主任违反承诺,不肯出具《南昌市财政局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受理单》。另外,监察室熊德济主任和纪检组黄五根组长两人互相扯皮,熊德济主任说两次收到我的书面举报后均向黄五根组长作了汇报,黄五根组长压案不批,黄五根组长说熊德济主任没汇报并将我的书面举报交给他,要求三人当面对质。根据《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不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要受到严厉处分! 听取我的叙述后, 陈以荻局长表示:他以前不当局长,也不分管此事,我也是第一次找他,现今知道此事,关键是市财政局的拨款是否有依据,给他一些时间,他一定会找毛志东、郭宇、经济建设处、熊德济、黄五根详细了解情况,监督他们办理。
我说下星期再去找他, 陈以荻局长未置可否 ,应该算是默认了。
我认为各部门应该各司其职,不要互相推诿,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财政违法行为的查处在财政局,请看其规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个人,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由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条 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本条例有关国家机关的规定执行;但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被调查、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阻挠、拖延。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有本条例所列财政违法行为,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可以公告其财政违法行为及处理、处罚、处分决定。
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应当加强配合,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机关。
四、法律顾问被我驳得体无完肤。
2013年9月10日9时12分左右南昌市财政局信访办专员刘凯电话通知我星期五下午三时该局法律顾问张律师、经济建设处等人将与我面谈,并视面谈的情况可能会给我一份法律意见书 ,2013年9月13日16时50分左右,我提前赴约,刘凯将我引进会议室,张律师已端坐在里面,除刘凯外,财政局没有其他人到场,经济建设处没有来人。
刘凯介绍说:“江西赣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辉,弓、长张,光辉的辉,本局法律顾问。”
我伸出右手与之握手并说:“幸会!幸会!”
张辉律师说:“我认真研读了您的文稿,很有水平。这样,您换一个位置,别坐我身边,坐我对面,便于我们交谈。”
我说:“对面交谈,目光对视,我会感到很压抑,这样最好!”其实,我见他面前放着一叠文稿,我想借机瞟上几眼。张辉律师显然有此顾虑,坐到我斜对面去了。
张辉律师问:“黄先生,您身体健康状况如何?”
我说:“托福,敝人身体状况很好,有人使用人海战术对我进行妖魔化地诋毁,对我和我的亲人进行胁迫、谋害和谋杀,其中两位亲人中招死亡,敝人也是九死一生,我已多次报案,其中有两个案子已经立案,正在侦查之中。”
张辉律师说:“你对财政局总共进行了多少次信访?”
我心想:想诬陷我缠访、闹访是吧?!我说:“2006年我向市财政局书面信访,市财政局作出了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并出具了书面答复函;我不服,申请复议,市财政局作出了信访事项复议决定并出具了书面答复函;在补充了大量证据、事实并增加了诉求的情况下,2013年,也就是这次,我向市财政局书面信访。故总共进行了三次信访。”另外,来访应该有十来次,两次向财政局监察室提交了书面投诉信,监察室熊德济主任两次出具了收条给我,熊德济主任亲口告诉我其向纪检组长黄五根作了汇报,但黄五根拒不签批,一直压案不办!我来催办,总不能说我缠访、闹访吧?!
张辉律师说:“你不可以直接找局领导!”
我说:“根据《信访条例》第五条和第二十二条,信访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找局领导,是否受理必须书面答复,不受理必须书面说明充分的理由!”
张辉律师说:“你找中央巡视组,巡视组一把手会接待你吗?”
我说:“那不一样,巡视制度起步晚,巡视工作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而《信访条例》第五条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张辉律师说:“你的事不是重要来信!”
我说:“就是普通信访财政局也得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办理呀!况且南昌市财政局13年来持续向没有进行任何报批的工程拨款22亿元以上,如此财政违法大案,放在全国、全世界都算大案,如此重要来信,局长难道不应该根据《信访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接待、阅批吗?”
张辉律师无言以对。
张辉律师说:“谈第二个问题,你指控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冒充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申领财政拨款并超概算7倍以上的问题。南昌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他们可能对概算进行了调整,财政局不知道,财政局是市政府的下属,市政府出具工程进度抄告单并命令市财政局拨款,财政局只有唯命是从,你要求市财政局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立案调查、处理,财政局立案有困难,恕难从命,建议你向审计机关和相应的上级机关反映。”
我说:“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没有取得任何报建、报批文书,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市政府发文组建,其工作人员的职务未经市政府任命,他们无权对概算进行调整,而且调整的幅度这么大!建设工程拨款应该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约定并依据建设单位的拨款申请审核结果而拨款,市政府无权出具工程进度抄告单并要求市财政局按工程进度拨款,难道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的行家们不懂业务吗?!”
张辉律师无言以对。
张辉律师说:“谈第三个问题,你建议并请求南昌市财政局冻结并停止对‘象湖、抚河截污工程’的拨款,你认为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没有取得任何报建、报批文书,作为其分项工程,自然应该冻结并停止拨款。”
张辉律师后面说了一大堆话,主要意思是:老百姓都是孙子,孙子就应该老实、本分、厚道、逆来顺受,孙子是没有话语权的,假如连孙子都不守规矩,世界岂不是要乱套?!总之一句话,你不是爷,无权对政府部门指手画脚、评头论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我说:“作为法律顾问,最多也就是一般代理,你的看法和意志在没有得到财政局的认可之前没有任何效力!你的意志必须以某种方式转化为市财政局的意思!”
张辉律师说:“我是受局长的授权和委托来同你面谈。”
我说:“你嘴长歪了,心也长歪了,没有起码的公德和良心,连普世原则和普世价值观都被你踩在脚下,你不懂装懂,胡说八道,有辱律师的身份和称号。你把所谓的‘法律意见书’给我,我把它发到网上去,请国人和世人来评判!”
不待我说完,张辉律师自觉羞愧,悄悄扭开门,脚底抹油溜之大吉。等我和刘凯追出去,完全不见了他的踪影。
据互联网上搜寻结果显示,张辉律师居然还是江西省政协委员,言论如此不靠谱。
我对刘凯说:“此人真是律师吗?水平太差,简直巴了锅,不拿鼻涕搭他,他不知道世间何为‘天良’!”
六、《南昌启动八湖二河综合治理改造工程 城区大变脸》(节选)
2005年09月22日 08:36:37
来源:人民日报
从2001年起,南昌市启动城区八湖二河综合治理改造工程,累计投入资金近16亿元,使昔日污染严重的臭水湖变成水天一色的绿明珠;垃圾遍地、杂草丛生的“龙须沟”变为风景秀丽、绿水长流的碧玉带。
(刘建林)
七、《民生为先看南昌--时政--人民网》(节选)
2002年,玉带河治理工程上马,市财政5年来投入达12亿元。
《人民日报》 ( 2007-07-29 第01版 )
(责任编辑:凌陈)
玉带河综合改造工程2000年12月开工,2004年9月竣工,2002年8月29日玉带河整治工程上马,两工程重叠33个月,故至少有一边的工程款(重叠部分)被侵占了。
八、我确定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没有取得任何批文还有两个依据:(1)、以下南昌市财政局给我的两份书面答复证明,南昌市财政局在受到蒙蔽后,以为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和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又称南昌市八湖两河综合改造工程)是同一个工程。(2)、江西省计划委员会以赣计设审字【2000】96号的附件2是《工程总概算核定表》,该表中没有任何栏目涉及除玉带河之外的八湖一河。(以下有节省)
十、作为南昌市水务局的直属事业单位的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正在骗取财政拨款。(节省)
十四、根据我掌握的大量证据和我的当面调查,至今没有一个单位(指南昌市市政工程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八湖两河整治换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承认自己是南昌市玉带河西支综合改造工程、南昌市玉带河西支治理工程或南昌市城市排渍道西支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现称南昌市污水处理管理办公室)也不承认自己是南昌市城南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真是咄咄怪事!(以下有节省)
十九、造成的灾难性后果。(节省)
二十、《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节省)
附件38份。
敬礼!
黄剑平
13687919248
[email protected]
黑沙盒子 http://www.heishabox.com
页:
[1]